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有哪些变化

  • 2014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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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工商局负责人解答三大疑问

      今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不少读者给本报民情热线打来电话,询问其中的变化,具体该如何办理。5月20日,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针对读者咨询最多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如何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货币资金不少于注册资本30%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营业执照啥时换发——

      答:新版营业执照已于2014年3月1日启用。2014年3月1日前省局登记、存续的企业,原则上2014年12月31日前换发完。对存续的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补发营业执照时就可换发,其它的,可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年报如何进行——

      答: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将传统的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由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年度报告在政府建立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填报。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一方面,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便于企业按时申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的义务,要求其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更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企业的情况,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目前,省工商局代拟的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将跟踪该方案进展情况,促进该方案尽快出台、启动实施。 (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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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有哪些变化

  • 2014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省工商局负责人解答三大疑问

      今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不少读者给本报民情热线打来电话,询问其中的变化,具体该如何办理。5月20日,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针对读者咨询最多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如何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货币资金不少于注册资本30%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营业执照啥时换发——

      答:新版营业执照已于2014年3月1日启用。2014年3月1日前省局登记、存续的企业,原则上2014年12月31日前换发完。对存续的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补发营业执照时就可换发,其它的,可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年报如何进行——

      答: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将传统的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由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年度报告在政府建立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填报。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一方面,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便于企业按时申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的义务,要求其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更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企业的情况,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目前,省工商局代拟的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将跟踪该方案进展情况,促进该方案尽快出台、启动实施。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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